帮助限高人员“解限行”?谣言
记者调查:网上频现“限高新政”短视频 称帮限高人员“解限行”
最高法回应:谣言
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网上各大短视频平台出现很多关于“限高令新政”的相关短视频,称“有内部途径,不用还款也能正常买票,可解除‘限高令’出行限制”。这些视频发布者不乏有被认证为律所及法律咨询公司的账号。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工作人员”普遍套用了两、三层不同身份,打着“普法视频”的幌子,向被限高的被执行人宣传自家的买票服务。尽管每条视频发布几个小时后便会删除,但下方评论仍有近百人留言咨询。
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回应北青报记者,关于“新政”一说实属谣言,以上信息均为不实信息。最高法始终不断加强与公安、民航、铁路系统的沟通协作,堵塞违规购票漏洞,避免被执行人利用各种非法手段乘机。
01
个别律所认证“官号”发视频
称新政出台可帮解除限行
“限高令”也就是“限制高消费令”,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具体措施包括限制被执行人在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等高消费场所的消费,以及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行为。而往往被实施“限高令”的被执行人,都是不能如约或按照生效法律判决尽到还款义务的。而这样做的目的,则是防止被执行人财产不当减损,尽可能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北青报记者发现,这些视频均以“解除限行”“恢复高铁、飞机自由”为标题,还标注上了“普法视频”的标签,往往在发布过几个小时后就自行删除。
在一则经过微信视频号认证的,名为“重庆某律师事务所”的账号内,有着两条关于“恢复高铁、飞机自由”“恢复自由出行”的视频。点开后视频背景是多位律师高举右手宣誓的画面,左侧还有“普法视频,无不良引导”的提示。
一名男子身着正装,跷着二郎腿介绍,“会议刚刚圆满结束,我第一时间为您报道,投票结果显示,线上解除限行的权限现在正式服务于每一位公民,不再询问您的限制原因,也不管限制了多久,从今天开始只要你有解除的需求就可以实现了,操作非常简单,点击小红心,留下解除二字,点击客服,我来帮你!”
该视频音频与画面人物口型并不匹配,下方平台提醒为“AI技术制作”。
但制作如此粗糙的两条视频下,仍有共计百余条“解除”二字的留言。
另外,在一个被认证为河南某律师事务所的视频号账号内,也有类似的视频作品,背景为一飞机起飞画面,画面中文案写明“会议刚刚圆满结束,第一时间为你报道……”与上述视频中文案类似,并声称“解除”后可正常通过12306平台购票。
而这条仅有十余秒的视频,已经获得了141个点赞、595次转发、68次点赞及73次评论。评论中还有用户询问“不还钱能解除吗?”
北青报记者通过天眼查搜索,并未查到重庆某律师事务所相关信息;通过中国律协的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律师事务所检索”功能中搜索“重庆某律师事务所”,显示为“暂无信息”。
而河南某律师事务所在此网上可以查证确实存在,北青报记者多次拨打电话后,对方终于接通,虽然承认为该律师事务所,但当对方听到“看到你们视频号发布的……”后,当即挂断了通话,此后不再接听。
02
账号客服谎称有内部渠道向法院提交材料
解除限行合法合规
北青报记者只能按照视频提示方式,添加了名为“重庆某律师事务所”账号客服的企业微信,对方材料显示为长沙某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经营类目为商业服务-律所服务。但在自我介绍时,对方又称自己是“万某法律咨询公司”工作人员,“我们这边是专门处理因为限制高消费而不能正常购买国内飞机票、高铁票的。”
该客服表示,该项目并非撤销掉“限高令”,而是在“限高令”的条件下能够让被执行人正常购买机票、高铁票。
对方称,“我们整个处理过程都是合法合规的,是咱们的一个内部政策,我们是在你案件所在执行法院去申请做放行,你才能够正常出行,买出国的机票也是没问题的。”
每当该客服被问起“内部政策”以及视频中提到的“新政”“结束会议”等相关具体内容时,便顾左右而言他。次日再次沟通时又改口为是“内部渠道”,强调“解除限行,是不用还钱的”。
根据该客服报价,短期“解限”的价格在5800元,有效期在一年;长期“解限”的价格则是8800元。同时还给北青报记者发来了多个已经成功“解限”的客户聊天记录,并承诺“前期会跟您签订合同,录入相关信息,前期交付一半的费用,处理好之后能正常购票,再交付尾款就可以了。”
03
相关AI视频已“潜伏”多个短视频、社交平台
有账号短期内“刷屏”
此外,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除上述视频号平台外,抖音短视频平台以及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中搜索“解除限行”,都会有类似AI合成视频或图文内容混杂其中。甚至还有些私人号直接以“解除限行”等词条当作账号名,并在短期内发布多个相关内容“刷屏”。
在多个平台的视频、图文内容中,均有几个至十几个留言、评论、收藏。
其中一个自称收到后台留言的“法律顾问”还主动向北青报记者发来好友申请,并表示可以提供“解限”服务。
对于视频中“新政”的问题,该客服表示“国家没明确的法律规定下架‘限高令’,但是如果您有坐飞机、高铁的需求,是可以解决的”。
该客服表示,通过操作,可让被执行人坐飞机走人工通道,正常值机,还可以出国,海关不拦截。“飞机折扣票,高铁一等座、国际航班、飞机头等舱,随时买随时走。”
客服表示,解除管控后被执行人可在12306及携程等任何平台自行购票,不会弹出限高提示,且和正常人一样享受折扣票。“在安全方面,开通自己买票服务后我们会帮您屏蔽并删除乘坐飞机高铁记录,这样避免后续法院集中整治或者原告找你麻烦。”客服说。
该“解限”服务价格分为:一个月3000元、三个月6000元、半年8000元以及一年1.2万元几个不同档位,“解除不成功全额退款,不用履行一分钱的债务。”
对于该公司如何处理,客服表示,“专业的事专业的人来做,有方法。”并展示了多个刚“解限”完毕成功登机的客户回复。
针对上述视频,北青报记者也向相关视频平台客服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关于视频内容审核工作,后台一直使用系统审核加人工审核两项机制,有些视频发布者刻意隐去某些敏感词汇规避系统审核,再加上有些视频内容具有一定专业性,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并不能够通过主观判断认定视频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但针对记者提出的疑问,工作人员称也会反映给上级领导,后续加大审核力度,也欢迎用户在发现违规视频时,积极向平台举报,保证用户权益。
北青报记者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部门核实,人民法院从未出台过解除限制消费措施,或为不偿还债务的限高人员提供长期“解限”的相关规定。互联网上关于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等内容均为不实信息。
04
一线执行法官:不论什么不法方式逃避都有相应打击方式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孙佳欣多年来一直从事一线执行工作。
“如果这些公司是骗子,这些被执行人也不敢向警方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比起受到惩罚,他们大概率会选择吃‘哑巴亏’。”他说,如果这些公司提供的服务是真的,为被执行人提供购票服务,就涉嫌违法。
同时孙佳欣强调,不论以什么不法方式逃避“限高令”乘坐飞机、高铁的行为,其实都有相应的打击方式,最直接的便是在安检核验时进行筛查。
据介绍,为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行为,大兴区法院联合首都机场公安局大兴机场分局建立“滤网”联控机制。通过加强机场安检核验,由大兴机场安检处对于使用护照过安检人员复核身份证信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确认是否属于限制高消费人员,一旦查证属实便立即向航站区派出所报警,由派出所出警将相关人员带离。
同时大兴区法院加强与机场公安对接,搭建违反“限高令”警情通报“绿色通道”,派出所将违法乘机被执行人带离后,立即通知大兴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由法院专管员迅速开展案件核查工作,核查为法院被执行人的,立即通知承办人进行确认后,由外勤组前往机场将被执行人带回。除了对大兴区法院的被执行人信息同步,大兴区法院还加强与全市法院联动,若经专管员核实为北京其他法院的被执行人,将通知对应法院采取措施,保证与外部机关联络畅通。
据统计,2024年1至5月,大兴机场安检口共核查出2743人次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被执行人,平均每月将近600人次。自4月“滤网”联控机制建立以来,大兴机场共核查出153人次北京法院限消人员购票乘机,共有31人被全市多家法院带离,其中大兴区法院带离9人,4人被采取拘留措施,其他5人当场履行完毕。今年6月开始,大兴机场核查出违反“限高令”乘机人数锐减,效果十分显著。
另外,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开始,北京铁路公安处与京津冀三地法院开展联动查控工作机制以来,与法院手递手交接,协助查获逃避“限高令”的被执行人,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此外,山东、山西、兰州等多地法院也与铁路公安部门合作,开启联动机制。
05
对话最高法:去年有四千余人因违规乘机、乘高铁被追责
针对网上常见的说辞,北青报记者联系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
北青报:“限高令”对执行工作以及保障债权人权益有什么重要的作用?
负责人:在老百姓的朴素观念中,“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有一些人却想方设法逃避债务,大肆高消费,过着穷奢极欲、纸醉金迷的生活。限制消费措施客观上可以更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财产不当减少,具有保全债务人财产的作用,同时使债务人感到“不便”,促使有履行能力的债务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许多被执行人通过利益选择,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限制消费制度建立以来,已经促进1558.96万人次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在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北青报:网上经常会有这种视频说有“放行新政”,还有说通过这些所谓的“政策”,能做到“不偿还债务也能随便坐飞机、高铁”,法院真的有过解除“限高令”或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为不偿还债务的限高人员提供长期“解限”的相关规定吗?
负责人:“不偿还债务就能随便坐飞机、高铁”就是谣言,当前,规避执行、逃避执行,仍然是执行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人民法院从未出台过解除限制消费措施,或为不偿还债务的限高人员提供长期“解限”的相关规定。互联网上关于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等内容均为不实信息。
但需要说明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全国法院在依法适用限制消费措施的同时,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
比如,考虑到现实中被执行人有乘坐飞机、高铁需求的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完善现行制度与措施。在2019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经严格审查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给予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期间。同时,为确保及时满足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确因实际需要乘坐飞机或高铁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的执行办案系统中增加了单次解禁功能,保障了被执行人的权益。
北青报:网上经常出现违反“限高令”而被查获的被执行人,但实际上也有个别被执行人确实规避了“限高令”,对成功规避的被执行人以及帮助实施规避行为的“黑中介”人员,有没有惩罚措施?
负责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严厉打击违反“限高令”的行为,是司法机关的一贯立场。对被执行人而言,不论采取什么手段绕开限制实施了被限制的消费行为,均属于典型的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拒不执行行为,人民法院将根据被执行人行为的主观恶意、行为严重程度等因素,对被执行人采取约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对此,今年12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予以了明确。
对于帮助实施规避执行的“黑中介”而言,其帮助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逃避“限高令”,扰乱了司法秩序,对其行为应当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案外人明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与其通谋,协助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全国法院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会同公安、机场等有关部门开展实时联动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全国法院累计约谈1.79万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万人次,罚款2736人次,拘留1876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拒执犯罪176人,另向公安部门移送“黄牛”线索95条,推动斩断灰色产业链条。最高法将持续保持打击规避“限高令”行为和“黑中介”高压态势。
北青报:根据反馈,有不少“黄牛”支招,提到了通过护照购买机票的漏洞,对此采取了何种措施?
负责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通过“总对总”的方式建立了被执行人出入境证件(包括护照)信息的共享机制,人民法院能够查询被执行人的护照信息,能够实现拦截被执行人通过护照逃避“限高令”乘机的目的。同时,人民法院会同公安、机场等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对“黄牛”帮助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针对通过“黄牛”非法购票等手段违反“限高令”等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民航系统的沟通协作,堵塞违规购票漏洞,避免被执行人利用各种非法手段乘机,畅通举报渠道,在全社会形成从源头治理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行为的浓厚氛围。(记者 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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