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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广西路边摊现榴莲鬼秤,8斤称出18斤”的视频或文章。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对当事摊主进行了问询,摊主已承认其存在缺斤少两行为。经立案调查,依据计量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行为的流动榴莲摊贩摊主,作出没收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1台、没收违法所得290元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电子计价秤日常监管力度,从重打击缺斤少两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8日
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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