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4月8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鼓励特殊食品企业清晰显著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作为预包装食品,关乎“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针对消费者反映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字太小、颜色浅、藏得深”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推动食品企业积极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方便消费者清晰辨识。
特殊食品企业应该结合公告和《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要求,在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其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描述准确、易于查找。在字体方面,鼓励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