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闺蜜变男友”诈骗案。谢某和小丽是认识多年的好友。2021年2月,谢某向小丽介绍了一位叫“张宁宇”的男性朋友,她称张宁宇是做工程的,长沙本地人,有房有车。“张宁宇”先后以工程项目应酬、母亲重病、贷款等理由向小丽借钱。小丽陆续转给“张宁宇”40余万元,催促“张宁宇”还钱无果后,小丽向警方报案。经过调查发现,“张宁宇”就是谢某的另外一个微信账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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