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维持原判!福建省南平市中院二审公开宣判江某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案

2023-08-31 16:30:13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今天(31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某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3日,江某(江某莲之女)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该案宣判后,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发布系列与江某案有关的博文。江某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某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一审法院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当受到法律规制,被告人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依法应予以并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法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一审宣判后,林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林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总台记者 张孙川 林舟)

【责任编辑:李琳珊】
相关新闻
福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
微光成炬 与艾同行
微光成炬 与艾同行
2023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举行
2023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举行
闽侯县总医院新病房大楼将投用
闽侯县总医院新病房大楼将投用
今起福州禁止使用“生鲜灯”
今起福州禁止使用“生鲜灯”
福州房产频道
福州四城区2023年第七次土拍成功拍出6幅地块
福州四城区2023年第七次土拍成功拍出6幅地块
专题推荐
聚焦“一带一路国际商协会大会”
第八届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福清在行动
一月一选 你点我检(第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