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国家标准发布
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以下简称《要求》)近日经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2012年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 29315-2012)发布后首次修订。
新《要求》的发布与实施,弥补了2012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方面要求偏低、系统技术指标与新技术应用不匹配不协调等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要求》修订遵循“实用可行、科学先进、适度超前”的指导原则,以体现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为重点,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主要目标,从实际出发,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在重点部位、重要措施、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等方面完善相关内容与技术规范,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
《要求》的核心内容包括“重点部位和区域”“总体防范要求”“人力防范要求”“实体防范要求”“电子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等,适用于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救助保护等机构或场所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执行。
《要求》的突出亮点是,明确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区域。坚持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中心理念,结合近年来国家和相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校园的不同类型、规模,明确了安全防范的16个重点部位和区域,把校园安全防护区域从内部延伸到了门口、周边地区。
《要求》的鲜明特征是,体现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融入安全防范新技术、新理念,提升标准可操作性。对重点部位和区域的防范措施、系统技术要求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推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更扎实、更有效,保障系统技术指标与新技术应用相匹配、相协调。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将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要求》的宣传贯彻活动,组织编制宣贯培训教材,录制宣贯培训视频,供有关管理部门、中小学、幼儿园相关人员学习理解。公安部和教育部也将结合《要求》的发布实施印发通知,推动中小学、幼儿园贯彻落实。
- 鼓楼南街街道:点亮法治底色 绘就平安画卷(2022-06-08 10:00:00)
- 泉州国享化学项目主体工程——丙烯丙烷分离塔顺利吊装到位(2022-06-08 09:56:10)
- 《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公布(2022-06-08 09:39:30)
- 最高200万元!福建省对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予以奖励(2022-06-08 09:39:30)
- 最高奖10万以上!国安部公布《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2022-06-07 15:40:57)
- 国家安全部公布部门规章《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2022-06-07 14:57:17)
- 澳大利亚炒作中国军机“干扰”澳军机,国防部回应(2022-06-07 14:57:17)
- 暴雨黄色预警继续!广东福建等地部分地区有大暴雨(2022-06-07 08:41:14)
- 加拿大炒作中加军机相遇事件,国防部回应(2022-06-06 15:10:30)
- 省防指部署持续性强降雨防御工作(2022-06-06 1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