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福州港口生产发展扶持政策(2026—2028年)》,明确3年期间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推出15项具体奖励举措,全面推动“海上福州”建设和福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发展。
本轮政策突出5个关键着力点:
提升港口联通效能,对巩固、加密及新增集装箱国际航线实行阶梯式奖励,其中新增外贸集装箱国际航线分远洋、近洋分别奖励最高800万元、500万元。
促进集装箱货源集聚,对集装箱吞吐量、外贸集装箱定制航线和加班船挂港及航运企业运量实行梯度奖励。
拓展港口腹地范围,加大对集装箱海铁联运、“陆地港”增量、江海联运中心及福州都市圈水运支线等的支持力度。
巩固拓展对台主通道,新设加密现有台湾航线奖励,延续新增台湾航线奖励,持续扩大对台航运优势。
打造滚装汽车出口通道,增设外贸滚装船挂靠奖励和滚装通道港站一体运营服务奖励,推动滚装船舶常态化挂靠江阴港区,加快打造江阴港区商品汽车滚装出口东南通道。(记者 王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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