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长乐区总医院发布重要公告
该院决定对
长乐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的
产科资源进行统筹整合
相关调整将于
2026年1月19日起正式落地
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强化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决定对长乐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产科资源进行整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6年1月19日起
1.长乐区人民医院全面承担全区产科住院医疗服务、孕周36周后的孕产妇产前检查,并提供24小时产科急诊及住院服务。
2.长乐区妇幼保健院保留孕产妇保健服务;不再开展产科住院业务,停止接诊孕周36周及以上孕产妇产前检查、产科住院分娩,以及产科夜间急诊等诊疗服务。门诊接诊后确需住院的产科患者,由区妇幼保健院负责接送至区人民医院。
因产科业务整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区总医院将持续为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福州市长乐区总医院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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