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各地、各部门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专题部等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李庚等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福州市有7家表现突出的单位、5名表现突出的个人光荣上榜。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福州市表现突出的单位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市司法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国资委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
中共福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福州市表现突出的个人
陈怀慧(女)
福州市教育局法规综合处四级主任科员
张文颖(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林南(女)
福州市国家安全局副处长
陈 坚
福州实验小学党总支书记、校长
娄 艳(女)
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服务中心主任
近年来,福州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五个一”工作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福州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建设,持续深化“一县(市)区一品牌”普法与依法治理示范点建设,不断加强闽都法治文化的发掘运用,为优化福州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国家机关普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福州市成功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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