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全国50个城市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福建福州、厦门、泉州三市成功入围。
依据工作程序,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补助。在为期两年的政策实施期内,超大特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4亿元,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3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将主要支持试点城市在3个方面开展创新探索:
一是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打造一批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新品发布平台载体,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等。
二是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新场景,建设服务消费集聚区,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等消费场景。
三是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支持开发IP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联动国潮动漫影视IP及传统文化资源打造综合性消费空间,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开设新店、旗舰店,培育新型消费龙头企业等。
目前,福州、泉州等地已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项目。省商务厅将协同相关地市,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强化重点项目引领,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力争探索出更多消费创新发展的好场景、好做法、好经验。(记者 尤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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