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州海关所属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关员对入境旅客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从中查获疑似鲨鱼鱼翅2袋,现场称重共2千克。经专业机构后续鉴定,该批鱼翅来源于镰状真鲨,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物种证明外,任何贸易方式或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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