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5日起,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开始报名。延续多年的“国考”迎来了一次重大变化,“35岁门槛”成为历史。新要求明确,报考者年龄上限从35周岁放宽至38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3周岁。年龄限制的松绑将重塑公务员招录生态,也对全社会选人用人机制起到积极示范作用。1994年,中央国家机关首次招考公务员,确定将年龄35岁以下作为报考的基本条件之一,符合当时的社会情况,有助于筛选更多青年人才。这一标准也逐渐被更多用人单位借鉴和沿用,成为社会普遍使用的年龄参照线。时移世易,“35岁”不再单纯是一条招录年龄线,逐渐成为年龄歧视的标签,破除“35岁门槛”势在必行。两年前开始,上海、山东、四川等地区先行试点政策调整,受到社会普遍欢迎。此次“国考”招新所带来的政策破冰,一方面,既是落实2024年中央相关文件中“消除年龄歧视”的要求,也与渐进式延迟退休相衔接;另一方面,公务员队伍中新加入一批35岁至38岁的成熟职场人、深造后再择业的高学历者,将为政府公共服务带来更多社会经验。改革牵一发动全身。“国考”招新政策调整是个风向标,具有较强的社会传导效应。首先是打破行业惯性。长期以来,“35岁门槛”从公务员招录扩散至国企、民企,形成职场潜规则。此次“国考”率先松绑,能够倒逼各类用人单位重新审视招聘标准。其次是疏解社会焦虑。35岁左右人群是家庭支柱与消费主力,新举措通过拓宽就业通道,增强了中年群体的安全感。更重要的是,年龄放宽将重塑用人理念,从“唯年龄论”转向“能力本位”,有助于构建更包容的职场生态。从大范围来看,政策革新将为社会充分就业带来更多机会,形成人才治理从“数字管理”迈向“价值管理”,进一步营造公平友好的就业环境。
——敖蓉(据10月16日《经济日报》)
近日,央视曝光汽车行业黑公关乱象。从早期论坛灌水到如今使用AI技术造假,黑公关手段不断升级。部分汽车博主通过虚假测评牟利,有的机构甚至靠“捧一踩一”单次获利数百万元。许多车主发现,一些平台上针对特定汽车品牌的“黑帖”内容雷同,攻击目标高度一致,明显是有组织的抹黑行为。尽管此类行为屡被曝光,却始终禁而不绝。究其根源,在于违法收益畸高而维权成本巨大。一方面,黑公关已经形成一条严密的网络黑产传播链条。由于与商业竞争相关的信息传导,往往能撬动可观的企业经济价值,相关利益方愈发频繁地将信息传播作为不正当商业竞争“武器”。另一方面,维权过程本身非常复杂:企业获取被侵权证据,往往需组织大量人员,长时间进行网络监测、数据固定与线索溯源,投入极高的管理精力与人力成本。与此同时,黑公关的技术手段还在不断升级。一些黑公关团队通过操控大量账号实施“集体攻击”,甚至伪造车主采访、事故视频等,不仅提高了黑公关行为的隐蔽性,也大大增加了监管和取证难度。整治汽车行业黑公关乱象,必须多管齐下。构建多方协同的长效机制,建立“黑产业链”线索共享与联合诉讼机制等;车企也需要加强自律,构建良性竞争生态。今年以来,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专项行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召开新能源汽车行业座谈会,部署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工作。这些举措释放了积极的治理信号。只有摒弃抹黑拉踩的竞争思维,营造清朗的市场环境,才能给所有企业撑起一片健康竞争、持续发展的天空。
——晋仕博(据10月17日《新华每日电讯》)
最近,江苏省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全区健身器材进行排查,拆除报废器材35件,更换、维修“带病”器材371件,并制定《全民健身器材管理维护办法》,建立“一器材一档案”动态管理制度。百姓身边事,勿因事小而不为。公共场所健身器材“重建轻管”“超期服役”“带病上岗”具有一定普遍性,不仅达不到健身目的,还存在安全隐患,是诸多民生关切事中的“老大难”之一。由于投入主体不尽相同,有地方政府出资,有社会捐赠,有开发商建设……加之不少是一次性投入,无后续维护资金,致使一些健身器材损坏后出现“三不管”局面。健身器材的后续维护,究竟由政府部门还是相关物业负责,又或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出资,许多地方并未明确规定。有的地方虽有规定,但并未有效落实监管。原本惠民利民的好事,一旦“烂尾”,却成了民众心头“糟心事”。今年,我国启动实施“体重管理年”行动,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倡导科学健身。室外健身器材是群众身边的重要健身载体,直接关系全民健身的安全和体验,健全健身器材维护机制日益迫切。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宿迁经开区检察院不仅督促全区健身器材更新和维修,还治标更治本,督促出台相关办法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绝“后患”。让“三不管”变成有法依、有人管,这一做法颇具示范意义。
——朱国亮(据新华社南京10月17日电)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