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与了网络拍卖后嫌弃价格太高,竟然借助竞拍者的便利下手偷窃?近日,鼓楼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
原来,福州某电影院准备出售部分设备,便将其放在网上拍卖。凌某在拍卖网站上了解了拍卖信息后,便从上海来到福州,实地查看了待拍卖设备。
首轮网络拍卖价格较高,凌某考虑再三后打了退堂鼓,并未参与竞拍。然而,之前在线下查看设备时的经历却令他有了些其他的想法。约两周后,凌某再次从上海来到福州,在中午时分进入该影院,趁着影院无人之时,根据之前查看设备了解到的情况,从一处防火门进入放映厅。
随后,凌某将两处放映厅内的放映机控制触摸屏、ICP电路板、放映机控制板、ICMP电路板盗走后逃离现场。当天傍晚,凌某又故伎重施,将一台音频解码器、一台音频转换器盗走。次日,凌某携带上述所盗电影设备离开福州。经鉴定,上述被盗物品总价值人民币88880元。
一个月后,随着调查深入,凌某自知无法逃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便主动投案,并归还上述被盗设备。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凌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归还被盗物品,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鼓楼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凌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表示,网络拍卖有其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优势,近年来也常用于司法处置、个人二手交易等领域,是盘活资产的重要渠道,但拍卖信息公开之后,可能被个别不法分子所利用。卖家应更加小心拍卖信息,避免成为盗窃“线索”。(记者 阮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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