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是一年一度的招生季,部分家长为了让子女进入理想的学校,动起了歪脑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长的焦虑心理,精心布下陷阱。近日,鼓楼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类似的诈骗案件。
原来,被告人王某某,多次在朋友中谎称自己是某保安公司的老板,且和福州某重点中学有关系。家长林某某听说此事后,联系上王某某,希望其能为自己的子女办理入学事宜,王某某则以需要请客送礼、缴纳入学费用等理由,先后让林某某向其转账15万余元。与此同时,王某某还谎称自己可以帮郑某某办理入学某职业技术学校,骗取郑某某转账人民币3000元,王某某将钱款用于个人和家庭日常开销。
当年8月底,事情败露后,愤怒的家长选择报警,王某某遂被公安机关抓获。鼓楼法院经审理,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责令被告人王某某退赔被害人林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53840元,退赔被害人郑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元。
法官提醒,各类院校入学均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和官方流程,家长应通过教育部门、招生学校等正规渠道办理入学手续,切勿轻信“花钱买名额”“托关系入学”等说辞。(记者 阮冠达)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