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两部门联合发布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醒告诫书
打击骗补套补 净化市场环境
7月17日,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醒告诫书,防范打击各类骗补套补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遵规守法,不得套补骗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下文简称“参与商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和福建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树立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合法交易意识。不得虚假空刷套补、提价返款套补、恶意串通骗补等行为;不得以“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等手段套取补贴;不得虚开发票,不得转让、转借发票。
确保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违反售后规定。参与商家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销售产品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相应国家质量标准,严禁销售“三无”产品。
诚实守信,不得价格欺诈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参与商家要按规定做好参加活动商品的明码标价工作,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通过“先涨价后补贴”等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加强监管,严查违法行为及违反资金补贴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加大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商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记者 沐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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