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在购房贷款办理上“走捷径”,有人竟然动起了伪造国家证件的歪脑筋。近日,福州市公安局茶亭派出所查处一起买卖伪造、变造国家证件案。
为获取“首套房”购房贷款优惠资格,陈某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了伪造的离婚证等国家机关证件。7月1日,陈某将上述伪造证件带至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企图用假证件申请办理购房贷款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发现,陈某提供的离婚证存在多处疑点,疑似伪造,于是立即报警求助。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核实情况,依法将陈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面对确凿的证据,陈某对其在网上购买假证并用于办理银行贷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中。
警方提醒,各类证件必须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办理,任何形式的伪造、变造、买卖、使用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否则将受到法律惩处。广大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冯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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