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福州城管执法人员在西二环北路周边巡查时,发现路面有混凝土遗撒。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了解到周边工地运输混凝土时,运输人员大意,没有做好车辆密闭措施就上路行驶,造成遗撒。随后,执法人员对当事运输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并依据相关法规责令车辆所属公司改正,并处以罚款。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郑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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