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表彰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福州市再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福州市文化馆作为全国文明单位代表作大会交流发言。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之作为重中之重的民生工程,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市上下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热潮,凡人善举不断涌现,城市环境面貌不断改善,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共建文明城市的理念深入人心,市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闽侯县被新命名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福清市通过复查保留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荣誉称号。
福州同时新获命名的还有连江县凤城镇等14个全国文明村镇,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等13个全国文明单位,徐瑜家庭、陈元春家庭两户全国文明家庭,福州第三中学、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福州市鼓楼第一中心小学等3所全国文明校园。
此外,通过复查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村镇25个、文明单位27个、文明家庭4户、文明校园3所。(记者 梁凯鸿 林铭)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