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出台12条措施,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筹设100亿元省级科创接力S基金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由省金融投资公司、省投资集团筹设100亿元省级科创接力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为基金投资的优质科技型企业接续赋能。
《若干措施》共12条,其中明确,每年精选100家企业特别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战略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科技型企业实施重点培育,服务企业到境内外上市挂牌。
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实施科技型企业“强基计划”,加快“台资板”创新升级,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建立完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畅通三四板转板机制,鼓励证券公司加强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引导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通过“绿色通道”快速申报新三板挂牌。
支持省金融投资公司、省投资集团与优质科技型上市公司、制造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合作,发挥福建侨乡优势,吸引境外资本参与,加快筹设100亿元省级并购基金。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和省产业基金2支省级母基金资金放大倍数均不低于3倍,打造总规模超1300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矩阵。
由省金融投资公司、省投资集团筹设100亿元省级科创接力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为基金投资的优质科技型企业接续赋能。鼓励各地建设基金集聚区,通过遴选优质机构负责基金集聚区运营,提供一站式服务,吸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在闽集聚;对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净资产规模排全省前列的县(市、区),在申请金融创新试点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开展证券业服务福建省高质量发展正向激励,引导证券公司加强福建资本市场培育,提升科技金融服务,对前六名设置一、二、三等奖,省级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记者 马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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