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罗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新型金融诈骗案。
据介绍,男子廖某利用“金包银”首饰的特殊性实施诈骗。“金包银”是一种传统工艺,通过在银首饰表面镀金使其外观与真金无异,甚至能通过常规的火烧检测。廖某利用这一特点,以“抵押物不能损坏”为由阻止被害人切开查验,再以高额“保管费”为诱饵实施诈骗。
2023年9月,廖某通过某社交平台购入“金包银”首饰后,又在另一社交平台上联系从事黄金回收业务的陈某。他凭借“足金抵押”“专业检测”的保证书,诱骗陈某签订质押保管协议。为获取信任,廖某还如约支付前期保管费,成功骗得1万元。
尝到甜头后,廖某变本加厉,将单笔诈骗金额提升至3万元到5万元,支付周期缩短至15天至30天。在短短7个月内,廖某用同样手段先后骗取陈某、尤某和林某共计6.6万余元。直到廖某突然失联,被害人依据协议条款取得质押物权属,并进行转卖时才发现内部为银质结构。随后,被害人陈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罗源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廖某提起公诉。经审理,罗源县人民法院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董龙枢)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