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新增两项公证“跨省通办”事项
分别为居民身份证公证、营业执照公证
记者8日获悉,继2021年学历公证、学位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纳税状况证明公证等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后,今年5月新增两项公证“跨省通办”事项:居民身份证公证、营业执照公证。
据介绍,办理居民身份证公证“跨省通办”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需由本人亲自申请办理);办理营业执照公证“跨省通办”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营业执照。
据了解,以上6项公证“跨省通办”事项,市公证处已实现“全程网办”。申办公证“跨省通办”事项及其他公证事项的群众可以通过“闽政通”App、“e福州”App及“福建省福州市公证处”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服务平台在线申办、预约以及咨询证件文书类、法律事实类、出国留学类、移民定居类、企业商事类、出国旅游类、法律行为类等公证业务。(记者 叶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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