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第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包括全省40个乡镇、500个村,其中福州5个乡镇、77个村入选。
此次入选的5个乡镇分别为福清市海口镇、长乐区鹤上镇、闽侯县白沙镇、闽清县雄江镇、永泰县葛岭镇。下一步,福州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用足用好政策,扎实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记者 蓝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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