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第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公布,福州这些地区上榜!一起来看——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要求,落实我省《关于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走具有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之路的实施意见》,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遴选工作。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评审确定和公示,将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等40个单位纳入第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名单、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等500个单位纳入第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现予公布。
各级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用足用好政策,扎实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乡村振兴有效机制、模式、路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2025年4月25日
第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名单
(福州)
1.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
2.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
3.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
4.福州市闽清县雄江镇
5.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
第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
(福州)

恭喜!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