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受贿罪案件。被告人林某某身为某银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25万元。
据介绍,林某某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房地产公司在信贷准入、获取授信额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在离职后领取上述公司高额“安家费”。法官表示,本案系典型的“旋转门型”职务犯罪案件,也是近年来一种新型、隐性腐败的手法。(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王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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