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机关如何在“海上福州”建设中奋勇争先、担当作为?日前,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的方案》。
《方案》围绕全力打击整治涉海犯罪、全力深化涉海综合治理、全力服务保障海洋产业发展、全力加强海洋文化保护、全力提升海洋检察履职能力5个方面,提出依法严惩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推动加强闽东北检侦协作、加大“福州造”海产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促推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深化“蓝碳司法”生态修复、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办案、挂点联络涉海企业、做优“法润榕城”普法品牌、守护福建船政文化、强化海洋人才队伍培育等10条重点举措。
《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自觉投身持续深化拓展“三争”、开展“奋勇争先”行动,聚焦“产业强海、科技兴海、以港通海、开放活海、生态护海”,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护航构建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做优海洋开放合作平台,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为打造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州”贡献检察力量。(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林晶 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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