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查人员核查消防产品生产情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晋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检查组,针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开展全链条监督检查。
12日上午,检查组随机抽取晋安区火克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晋安区禾广建材商行、仓山区新品誉灯饰店、世欧广场等消防产品生产、经销、使用单位进行检查。
经检查,世欧广场的消火栓配备基本符合标准;位于鹤林建材广场的仓山区新品誉灯饰店销售的消防应急照明灯产品本身合格,但产品上的二维码扫码后信息空白,检查人员要求该店立即整改。
检查发现,部分人员缺少按规定进行产品流向登记的意识,销售记录缺失或不完整,给产品溯源造成困难。
在新店镇的晋安区火克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检查人员仔细了解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等产品的生产流程和原材料情况,认真核对产品检测报告。据了解,合格的过滤式消防呼吸器面罩重量不超1公斤,阻燃性能要好,透光率要高,要保证使用者在烟雾环境中能看清6米距离,确保安全逃生。检查人员表示,该企业总体上较为规范。(记者 肖远强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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