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将对符合条件的品牌首店提供优惠 最高奖励50万元并享租金补助
记者1月13日从市商务局获悉,福州市印发《福州市促进商业品牌首店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将从资金支持和政策培育等多个方面支持品牌首店在榕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措施》适用于首次进驻福州示范步行街区、重点商圈(综合体)和业态提升重点片区的经评审认定的国际、国内知名商业品牌首店,包括:中国(内地)首店、福建首店、福州首店。
品牌首店应具备以下条件:合法拥有商标及品牌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原则上已运营三年及以上,美誉度高,属于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入驻福州示范步行街区、重点商圈(综合体)和业态提升重点片区等区域,依法注册并在福州开展经营活动,经商务部门评审认定为首家商业品牌门店的法人企业。
根据《措施》,福州市将对符合条件的品牌首店提供首店首年入驻奖补、持续2年租金奖励等真金白银的优惠。
首店首年入驻奖补方面,将对开业并合法持续经营满一年的经认定的品牌首店给予首次入驻奖励支持,其中,中国(内地)首店奖励50万元、福建首店奖励30万元、福州首店奖励20万元。
持续2年租金补助方面,对经认定的品牌首店,自第二年(自然年)起给予连续2年租金补助:中国(内地)首店按实际支付租金费用的25%(第二年)、20%(第三年)进行补助,单店每年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福建首店按实际支付租金费用的20%(第二年)、15%(第三年)进行补助,单店每年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福州首店按实际支付租金费用的20%(第二年)、10%(第三年)进行补助,单店每年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此外,福州市还将推出系列配套政策,助力品牌首店留得住、开得好。
对经认定的品牌首店,在符合入驻街区、重点商圈(综合体)或业态提升重点片区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前提下,承租国有企业自有或负责运营的商业场所,由场地业主、运营单位报请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后可作为政府特定用途租赁,允许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引进,租金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并鼓励实行免租期培育,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经营场所培育免租期,分3年执行,每年2个月。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户外广告设置予以支持,在不影响市容秩序、不妨碍交通、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有外摆条件的咖啡馆、酒吧、餐厅、展演等商家,经审批可适当放宽“外摆位”限制。(记者 吴桦真 通讯员 榕商宣)
- 近百位专家学者齐聚榕城 共话地理标志管理体制改革创新(2025-01-14 08:50:04)
- 福州机场加注保税航油 有效降低国际航线运输成本(2025-01-14 08:49:05)
- 西湖畔上演《宋韵千年·诗词福建》(2025-01-14 08:36:10)
- 今天,福州正式进入“春运”时间!除夕车票可买(2025-01-14 08:29:35)
- 春运大幕14日开启 预计26日出行客流将达最高峰(2025-01-14 08:28:10)
- 福州新增9名省级乡村工匠名师(2025-01-14 08:28:10)
- 荒废多年的茶亭公园地下商场将迎新生(2025-01-14 08:18:48)
- 福州地铁6号线西延线年内开建(2025-01-14 08:12:09)
- 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福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2025-01-14 08:12:09)
- 王林宝:专注中国传统禅意美学作品 入木三分刻人生(2025-01-14 08:03:56)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