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一周年 管理机制初步健全
福州新闻网1月1日讯(记者 李琪/文 市城管委供图)2024年1月1日《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一周年(以下简称“条例”)。一年来,根据条例规定,福州市积极推行依法登记、文明养犬“四端三定”工作法,紧抓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既促进了市民文明养犬水平提升,也改善了城市市容和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市容和人居环境水平。
过去一年,市城管委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工作主线,科学合理统筹安排《条例》的推广与施行工作,大幅提升了《条例》的影响力。《条例》施行后,福州六城区犬只免疫与登记量快速上涨,截至12月底,福州市六城区共登记免疫证40377件,发放犬证36452枚。
在无主犬只收容方面,六城区各城综局均配备犬只收容队伍,文明规范收治无主犬。市城管委以购买服务模式设立犬只收容留检所,从硬件设施、防疫设备等多方面规范管理犬只留检所。同时,留检所定时通过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犬只领养信息。截至12月底,已收容无主犬1229只。
《条例》中对于不规范的养犬行为,设置了相应的处罚规定,作为养犬主管部门的城管部门,承担了11项处罚职能。过去一年,城管部门秉承着“执法中服务,服务中执法”理念,多采用柔性措施督促养犬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促进市民遵守养犬行为规范长效化。同时,结合“千名城管进社区1+N”行动,推动“文明养犬”宣传进社区、小区。截至目前,六城区处罚养犬未登记、携犬出户未戴犬牌、未及时清理犬粪等不文明养犬行为378起,罚款24150元。
此外,市城管委结合福州城区实际在犬只免疫、犬只登记、犬只收容、养犬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总结推行了养犬管理“四管三定”工作模式,将福州市养犬管理工作带入数字化、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模式,极大地提升了福州市文明养犬水平。同时,由市城管委牵头,建立了市农业农村、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参与的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养犬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有关事宜,全面推动犬类管理整治工作。
经过一年的努力,福州市已建立起各级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以及养犬人自律的管理体制。
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城管委积极贯彻《条例》有关规定,将加强部门间的协同、提高资源配置,学习借鉴优秀城市经验,结合福州市具体情况,不断进行养犬管理的创新实践,继续推动《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施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城市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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