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次偶然的机会,一男子在网上认识自称从事幼师职业的“女子”。交往5年,该“女子”编造各种理由,骗走了200余万元。而且,此人竟然是男子。近日,晋安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陈某今年22岁,好逸恶劳,无正当职业并长期出入酒吧、KTV等高消费场所。为维持高消费生活水平,陈某隐瞒自己的男性身份,虚构幼师身份,于2018年通过微信添加任某为微信好友。二人发展为未曾谋面的“男女朋友”。为了骗取任某的信任,陈某给任某发送网络美女图片,还时不时发女子的声音假冒自己的声音。任某被迷得团团转。
“热恋”期间,任某对陈某在金钱上的索取一一满足。今年7月,任某决定约“女友”见面,但陈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任某心生疑惑,于是报警。面对办案民警,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证,2019年至2024年,陈某共收取任某转账200余万元。据悉,其间为了不让任某报警,陈某共偿还本金40余万元,剩余160余万元无力偿还。
近日,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李玉芫 施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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