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日前,福州各地各部门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宪法宣传活动,掀起宪法学习宣传热潮,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推动宪法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公益普法
线上线下同频共振
“今天的普法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4日,在晋安湖畔,参加普法宣传活动的市民林女士表示。
当天,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54家单位举办2024年福州市“宪法宣传周”主场宣传活动,让宪法精神深植民众心田。活动依托宪法诵读、普法闽剧、普法集市等形式,营造沉浸式法治文化氛围,多角度、多形式、多层次展现福州近年来法治建设的成就,同时借助全媒体矩阵传播,实现线上线下双链聚合,20万人在线观看了活动直播。
在福州首个闽都法治文化园内,台江区同步上线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实景剧游与普法集市,为居民呈现法治文化盛宴。永泰县在南湖公园广场,借鉴传统“赶集”的方式,精心策划“宪场集市”,让宪法精神在欢声笑语中深入人心。
“我们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实现宪法宣传在景区、医院、商圈、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全覆盖。”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组织各地各部门积极参加“中国普法”“法治福州”等微信公众号线上宪法知识竞答,利用“法治福州”等普法新媒体矩阵,多层次、多角度、多形态开展宪法宣传,通过图片、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法植人心
进村入企释法答疑
日前,“普法进畲乡文旅e助力”——罗源县2024年“宪法宣传周”在松山镇八井村启动。该县创新打造“普法+文旅”形式,通过畲族特色展示、互动式演出,开展法律服务咨询、法治灯谜竞猜等活动,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
“今天在这里不仅体验了丰富多彩的畲族非遗,还有法律专家来为我们提供法律咨询,这样的活动非常贴近生活,让我感受到了法治文化的浓厚氛围。”游客赵女士感叹,到罗源不仅参观游览了畲乡风景,还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宪法宣传周”期间,福州针对农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等积极作用,通过宪法知识问答、摆摊设点、法律专家以案释法等形式,突出宣传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和法治乡村建设成果,弘扬宪法精神,唱响宪法主旋律。
福州还依托“蒲公英+社工站”法治实践新模式,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学校、企业、机关等力量,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在社区、广场、景点等场所,综合运用设点宣传、解答咨询及开展法治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品等形式掀起宪法学习热潮。各社区法务特派员以案说法,并对居民“点单”咨询的涉法问题释法答疑,让宪法精神深植群众心中。
值得一提的是,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福州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内容,以职工服务中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法律服务站、职工书屋等为宣传阵地,向广大职工发放宪法、职工学法手册等资料。
法润青春
护航青少年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为弘扬宪法精神,共创法治校园,近日,鼓山地区检察院走进福州十八中西门校区和象园分校进行宪法宣讲。同学们收获满满,表示将以宪法精神为指引,努力学习、挺膺担当,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
“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市1000多所学校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通过“宪法卫士”网络学习、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培育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全市70万名中小学生踊跃参与。
同时,“宪在出发法护未来”“宪法润童心,税法伴成长”普法活动、青少年普法宣讲大赛等活动也陆续开展,通过宪法知识微课堂、普法剧本演绎、模拟法庭等形式,让法治精神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与此同时,长乐区、连江县、闽清县等积极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组织军地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结合部队实际,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通过赠送法治书籍、组织旁听庭审、开展知识问答等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军人心坎上,并为部队和官兵涉法涉诉问题提供公益咨询,强化军人的法治观念。
“本次宪法宣传周活动,我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创新形式,让宪法精神在福州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州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记者 赖志昌)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