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记者从福州多家银行获悉,12月4日开始,福州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3.1%,这是银行根据风险定价原则,上调房贷利率,并非政策收紧。
3日,准备购房的市民邱先生接到房产经纪人的通知,12月4日开始申请贷款的单子,贷款利率由3.05%(3.6%-55BP),调整至3.1%(3.6%-50BP)。
记者从福州多家银行获悉,12月4日开始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至不低于3.1%,仍然处于历史低位。
多家银行表示,今年以来,我省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降明显,已经处于历史低位,接近公积金贷款利率。综合考虑资金、风险、运营、资本、税收等成本后,当前个人房贷利率的保本点基本在3.2%左右。房贷利率长期低于银行经营成本,是不可持续的,也不符合风险定价原则。此外,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来看,商业银行已两次批量下调利率,并启动常态化调整机制,且大量客户重新选择了重定价日,导致存量房贷利率快速下降,给银行经营带来压力。因此,在净息差持续收窄的背景下,除政策利率引导外,经营成本是银行合理确定房贷利率的重要考量。

记者获悉,此前,杭州、广州、南京、武汉等众多城市都上调了房贷利率,目前利率都在3.1%左右,不过从整体来看当前房贷利率仍属于偏低水平,信贷政策也仍处于比较宽松的时期。
对利率的变动,有市民询问:“房贷利率调整至3.1%,对我在还款的房贷有影响吗?”对此,多家银行客服表示,3.1%是针对新发放房贷,存量房贷利率则不受此影响。所以,对市民正在还的房贷没有影响。
(记者 江海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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