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为出境务工,委托无资质人员代办旅游签证,不料签证未办妥,订金还不退。近日,闽清法院审结了一起委托代办签证引发的合同纠纷,为出境务工者敲响了警钟。
据了解,王某是一名建筑水泥工,听工友说前往澳大利亚务工收入更高,但出境务工签证手续繁琐。于是,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从事代办签证的刘某某,并委托其代办出境务工签证。
去年12月,王某按照刘某某的要求先行给付了代办签证的订金15000元。然而,到了约定的办理周期后,刘某某却告知王某手续仍未办妥。经多次催告无果,王某要求刘某某退还订金,却被告知刘某某并无代办签证的资质。刘某某拒不退款,还将王某的联系方式“拉黑”。王某无奈之下将刘某某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王某陈述案涉订金收款单据中约定委托办理前往澳大利亚旅游的签证,是为了掩盖代办出境务工签证的真实意思。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委托刘某某办理前往澳大利亚旅游签证的民事法律行为系基于虚假的意思表示所实施的,双方的真实目的系为办理劳务签证。
闽清法院判决委托合同无效,刘某某应向王某返还订金款项15000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曹伟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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