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海上安全生产秩序和渔区安全稳定,福州对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今年以来查办了一批案件。近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公布3起典型案例。
乡镇船舶从事渔业捕捞活动:执法人员在闽江口七星礁附近海域执法巡查时,发现乡镇船舶“闽长潭潭×××船”在闽江口七星礁附近海域从事流刺网作业。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没收该船、流刺网,并进行集中拆解、销毁。
擅自拆卸渔业安全救助终端设备:执法人员在连江东沙岛附近海域执法巡查时,发现闽连渔×××××船正在该海域航行,经调查后发现,当事人施某某为躲避监管,私自拆卸船上的北斗示位仪。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对当事人施某某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9000元的行政处罚。
跨区域、超航区作业:执法人员在连江东沙岛附近海域执法巡查时,发现浙苍渔×××××船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场所的规定跨区域进行捕捞作业。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对当事人林某某作出处罚款人民币3600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蓝瑜萍 通讯员 游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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