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人才 金融 福州都市圈 区县
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

挖破燃气管道 施工单位被罚5万元

2024-07-30 08:22:04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铭

去年6月底,经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由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某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因未事先通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施工时挖掘机挖破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

根据《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六十一条规定,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处罚。

案例点睛

《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事先通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燃气安全的警示标志后,方可施工。

《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造成燃气设施损坏,影响燃气安全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一定要加强施工现场及其相比邻区域的燃气管道保护,坚决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参建单位要增强燃气管道保护意识,严格遵守燃气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沟通协作,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管道燃气企业应严格执行《福州市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工作机制》,建立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工作联络,落实事前防范、事中监护,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各项措施,避免破坏管道事故发生。(记者 林铭 通讯员 高庆聆)

【责任编辑:滕一郎】
相关新闻
福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
烈火之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录!
烈火之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录!
福州纺织工业元宇宙辅布司园区揭牌
福州纺织工业元宇宙辅布司园区揭牌
福州240小时过境免签宣传片《让世界看见福州》
福州240小时过境免签宣传片《让世界看见福州》
紧急救援!福州一对年轻男女被困
紧急救援!福州一对年轻男女被困
福州房产频道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再升级 一窗服务延伸至邮寄环节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再升级 一窗服务延伸至邮寄环节
专题推荐
第二届中国侨智发展大会
2024年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旅游节
2024“一带一路”商协会大会
2024年福州市网络文化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