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州市公安局新港派出所户政大厅民警巧施妙计,抓获一名买卖、使用国家机关证件办理业务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5月底,女子林某某来到新港派出所窗口办理交通违法业务。她自称是网约车司机并提供了相关“证件”。窗口民警庄洁在审核时发现,林某某提供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字体异常、照片模糊,疑似假证。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庄洁以“系统异常”为由稳住林某某,并打电话通知值班民警前来处置。
值班民警核查发现,林某某提供的相关证件在网上平台无法查询到对应的编码。
最终,林某某承认相关证件是买来的假证。林某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刑事拘留。
□民警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高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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