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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3条消防措施守护历史文化街区

2024-04-25 08:09:01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肖远强 马丽清

福州13条消防措施守护历史文化街区

实施“一街区一策”治火患,严控火灾高风险业态进入

日前,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工作若干措施》,围绕强化电气火灾防控、施工动火、宗教活动场所用火管理和排查整治等重点环节,提出了13条措施。

市消防救援支队供图

年内开展

消防安全评估

强化统一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辖区内历史文化街区的消防工作,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于2024年底前组织开展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评估,实施“一街区一策”常态化消防安全治理。

强化依法监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主管部门、消防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强化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管理。

强化末端治理。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应将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网格化管理。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于单位资产的,其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自改、承诺公示、用火用电、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历史文化街区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街区防火检查、设施维护、宣传培训。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属于单位资产的,其实际使用人(含留住户)应遵守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消防设施,配合历史文化街区运营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严控火灾高风险业态

进入历史文化街区

完善消防技术导则。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文物和消防救援等部门,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消防技术导则。

加强建筑修复和活化利用管理。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修复和活化利用,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或导则,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各有关部门应严格落实历史文化街区规划,严控火灾高风险业态进入历史文化街区。

规范商业活动场所设置。历史文化街区内人员密度和火灾危险性大的商业活动,宜布置在耐火等级较高、建筑面积较小、安全疏散较为便利的区域。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设工程应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手续,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执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并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负责。

加快推进

“智慧消防”建设

严格管控火源安全风险。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应建立焚香、燃烛和燃烧纸箔等管理制度,倡导安全燃香、“绿色燃放”和香烛不进殿;香烛、纸箔等集中焚烧区域应与建筑及可燃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放置香、烛、灯的供案应采用不燃材料或用大理石等不燃材料进行隔热,做到专人看护。餐饮场所厨房操作间和燃料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避免可燃物堆积,排油烟罩和管道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检查、清洗。

严格管控施工动火作业安全风险。历史文化街区实施动火作业前,相关使用人应划定动火区域,清除周围可燃物,无法清除的,应使用不燃材料对可燃物进行防护隔火隔热,或采取湿化等防护措施。动火作业完毕,立即清理现场、熄灭余火、确保安全。鼓励历史文化街区运营管理单位或属地乡镇(街道)根据使用人的需求,统一组织符合资质的人员实施动火作业,并建立更加严格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管理措施;动火过程宜做到可视化,鼓励将信号接入街区管理单位监控中心。

严格管控电气火灾风险。历史文化街区实际使用人应当加强电气安全管控,电气线路应落实套管等保护措施,严禁私拉乱接,并定期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和设备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电器不超负荷运行;空调外机应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积尘和堆放杂物,并确保散热良好。

积极推行智防技防措施。属地政府和历史文化街区运营管理单位应当积极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逐步实现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智慧监管、火灾实时监测预警、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风险隐患智能分析等功能。

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历史文化街区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历史建筑内生产、储存、经营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查快处。(记者 肖远强 马丽清)

【责任编辑:韩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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