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专项整治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记者7日从市城管委获悉,福州六城区、福清市建成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混装混运”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4月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整治行动将全面排查整改分类收运车辆,严格按照四分类原则落实专车专运,所有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或张贴统一规范的分类标识,确保“桶车一色”。对不符合规范的运输车辆,禁止进入末端处置项目,严禁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违规运输处置。
集中整治期间,市城管支队、各区(市)城管(住建)局组织执法人员,采取不打招呼、明查暗访等形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屋(亭)、集中收运点等桶车衔接的点位以及市民投诉举报点位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我们也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发动全民监督,集中整治期间,如果发现垃圾分类‘混装混运’可及时举报反馈。”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沐方婷 通讯员 许流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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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昕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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