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https://img.fznews.com.cn/m/2022/img/header/logo.png)
![电脑版](https://img.fznews.com.cn/m/2022/img/header/img.png)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在常规检查中,发现某诊所的医师存在违规行为。该诊所备案信息显示,其诊疗范围为“内科/儿科”,主要负责人俞某某的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其他医师的执业范围为内科。但检查发现,俞某某开具的两张处方笺涉及的患者年龄分别为47岁和50岁,这显然超出了其儿科专业的执业范围。这两张处方笺显示的诊疗总金额为200元。
经查实,医师俞某某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违法所得共计200元,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系行政机关首次发现。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相关法规,给予俞某某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陈冠龙 黄碧云)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