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祖企业也可申报“福州老字号”
记者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第二批“福州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福州市或马祖地区登记注册并持续正常经营的企业均可申报。
据悉,申报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福州市内或马祖地区登记设立企业;字号传承已满30年;具有与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所有权或独占使用权;具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具有传统文化背景、地域特色、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国内(含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3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申报企业于5月31日前向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马祖地区的企业直接向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记者 江海)
【责任编辑: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