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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高空抛物又被故意伤害 检方不起诉并提供救助

2024-03-15 10:41:23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叶智勤

“检察官,我的工作从一线调到了二线,身体在慢慢恢复,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近日,仓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对被救助困难妇女进行回访,当事人小丽(化名)向检察官表示。

2022年5月,仓山区检察院接连收到两个特殊的案件,一个是高空抛物案,一个是故意伤害案,两个案件有因果关系,系同一家庭矛盾引发,两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小丽既是高空抛物案的犯罪嫌疑人,又是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

原来,小丽在案发前治病已花费10多万元,在患病的情况下还要工作,每月收入不到3000元,在儿子学校附近租房住,经济拮据。

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小丽自愿认罪认罚。后来,仓山区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以高空抛物罪对小丽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2年,仓山区检察院、仓山区妇联制定《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儿童群体专项司法救助的意见》,就联合开展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建立会商机制、共享救助信息建立长效机制。经审查,小丽符合司法救助的法定条件,仓山区检察院遂提请福州市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市、区两级院共向小丽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5万元。针对小丽生活困难、心理焦虑的情况,仓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对小丽一家开展关爱走访、心理辅导、就业辅导等多元帮扶,帮助她早日摆脱生活困境。(记者 叶智勤)

【责任编辑:韩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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