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
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从1月8日至2月29日,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工业企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城市综合体、文化旅游、燃气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
本次行动将以“六个一”为抓手,旨在着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全力维护省会城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春节、“两会”等重要节点重点时段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开展一轮集中排查。1月12日前,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细化本辖区攻坚月行动方案,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攻坚月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检查清单,指导各级监管执法人员加大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指导服务检查力度。
2.组织一次形势分析。1月19日前,各县(市)区要分别从事故总量、类别、区域、等级、领域对本辖区2023年及春节前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性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力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开展一轮敲门提醒。2月9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统筹各方力量,采取主动上门敲门提醒服务的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实现全覆盖敲门提醒,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业主加强节前安全防范。
4.组织一次带队检查。2月9日前,市县两级各重点行业领域属地政府分管领导、市级行业监管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严格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5.开展一轮督导检查。攻坚月行动开展期间,市安委会将结合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调研评定工作,对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一次综合督导检查,确保岁末年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6.组织一次整治工作回头看。攻坚月行动开展期间,各级各部门针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类专项行动、督查检查以及日常执法检查结果进行回头看,着重检查各类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是否反弹回潮,通过“回头看”找差距、找不足、打基础、抓落实。
此次攻坚月行动,对各级各部门提出四大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精心部署开展攻坚月行动。各属地政府领导干部、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责任领导要严格按照《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规定,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推动攻坚月行动走深走实。
2.强化隐患清零。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观念,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全面清理2023年度遗留问题,认真梳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类专项行动、督查检查以及日常执法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对春节前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针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100%列清单、建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重大隐患排查发现、综合整治、跟踪督办、验收销号的全过程管理机制,确保“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3.强化监管执法。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禁只执法不处罚、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的现象,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的问题,让执法“长牙”“带电”,真正形成震慑作用,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4.强化制度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攻坚月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经验,将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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