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启用!海丝国际旅游中心“新妆”亮相
海丝国际旅游中心“新妆”亮相啦!
作为第八届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的重要预热活动,15日,“扬帆起航 海丝有福”海丝国际旅游中心启用仪式盛大开启。
海丝国际旅游中心是省市共建的重点文旅项目,还是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重点协作项目。未来,将立足“国际化、全域化、数字化”,打造成为“海丝之路新起点、福建旅游新龙头、福州城市新地标”,助力打响“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和“有福之州”品牌。
本次活动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导,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
构建“9+2”功能区
打造三大平台
海丝国际旅游中心位于福州火车站南广场,项目立足“国际化、全域化、数字化”,创新打造以旅游集散服务为基础,旅游展示体验、旅游商务交易为核心,特色商业为配套的“一站式”地标型旅游服务综合体。
15日上午,在嘉宾和游客见证下,全新升级的海丝国际旅游中心启用。
“此举是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有福之州’品牌、推进福州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窗口。”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说,全新升级的海丝国际旅游中心着力构建“9+2”功能区,打造文旅综合集散服务平台、文旅资源聚合展示平台、文旅产业发展支撑平台,将成为福建文旅产业孵化中心、福建文旅共享直播基地、旅游产业人才培训基地。
海丝国际旅游中心运营商、携程集团文旅孵化中心负责人汪佳佳介绍,海丝国际旅游中心打造了九大公共服务区域,含海丝门户展示中心、海丝旗舰店、海丝国际驿站、海丝共享直播间、海丝购物文创中心、海丝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全产业交易展示中心、海丝旅游文创沙龙、海丝文旅网红打卡展示区;海丝主题沉浸式体验中心、海丝青年文创休闲生活馆等两大商业运营区域。
其中,海丝旗舰店及海丝国际驿站将提供旅游咨询、租车、旅游签证、外币兑换、会客沙龙等便民服务。
海丝共享直播间围绕福建旅游消费全产业链布局,通过电商、直播等新零售模式推广入闽、入榕旅游产品及本地特产,探索数字文旅+产业升级新模式。海丝旅游大数据中心将依托携程研究院技术能力与数据资源,建立福州城市文旅大数据中心,为福州市文旅产业发展提供科学、精准的决策支持。旅游全产业交易平台将助力福州乃至福建文商旅融合产业项目推广,推动省市旅游产业创新发展和投资,打造国内领先的文旅产业招商推介平台。
全国首个携程文旅产业联盟分中心落地福州
15日,“携程文旅产业联盟福州分中心”在海丝国际旅游中心入驻。
“携程文旅产业联盟福州分中心”是全国首个携程文旅产业联盟分中心,未来将以海丝国际旅游中心为阵地,持续引入联盟伙伴落地项目、定期举办产业招商活动、组织文旅人才培养等,积极引入新业态新思路助力福州和福建文旅高质量发展。
据悉,携程文旅产业联盟已覆盖十大类头部文旅企业,包含但不限于高端住宿、文商旅综合体、乡村振兴、精致露营、主题乐园、文创IP、规划智库、文旅科技等类型,帮助目的地推进精品标杆文旅项目落地。
“2023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福建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发祥地和重要起点,拥有丰富的‘海丝’历史遗存和‘海丝’文化内涵。”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海丝国际旅游中心是福建省围绕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构建“11537”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抓手。未来将依托中心,立足海丝,放眼全球,积极推动福建文旅“走出去”“请进来”,打响“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品牌。
“海丝寻福”专线也在15日从海丝国际旅游中心首发,首批约150名游客前往长乐、马尾、连江、闽侯等地,畅游“海丝”景点。
(记者 马丽清 林双伟)
- 全新升级!海丝国际旅游中心启用(2023-11-15 19:38:27)
- “一票”打卡三个城市!福建首次推出铁路旅游计次票(2023-11-15 17:50:12)
- 中国品牌出海论坛22日举办 引领更多中国品牌走向世界(2023-11-15 17:33:16)
- 海丝国际旅游中心启用 “海丝寻福”专线首发(2023-11-15 14:44:22)
- 一票打卡三个城市!福建首次推出铁路旅游计次票(2023-11-15 12:15:09)
- 厦门:拉满“进度条”,最大规模展会“请进来”(2023-11-15 11:33:48)
- 罗源玉石雕刻产业回归之路(2023-11-15 10:55:06)
- 连江将建黄岐马祖特色文化街 助力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2023-11-15 09:12:51)
- 践行“四下基层”,鼓楼区联合开展健康知识进社区活动(2023-11-15 09:12:50)
- 国家级建设名单公示!福州一地拟入选(2023-11-15 08:58:21)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