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这些无障碍暖心设施让出行更有温度
体验无障碍设施。福州地铁供图
10月15日是国际盲人节。中国盲人协会官方网站数据显示,中国的视力残疾人数达1731万。专家呼吁,盲人看不见我们,但我们应该看见他们,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与关爱。
14日上午,福州地铁与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省肢残人协会在4号环线花海公园站联合开展“幸福穿行,让爱无碍”活动,邀请市民实地体验福州地铁站内无障碍设备设施。
地铁车站员工向来宾和体验者介绍了地铁站内的一系列无障碍设备设施。
通过地铁车站员工的介绍体验者们不仅进一步了解福州地铁“进站—安检—乘车/换乘—出站”全路径无障碍出行服务,更因便捷、舒适、温馨的无障碍出行体验增加了出行的信心与兴趣。
体验者们从进站、乘车、出站这几环节对地铁站内的无障碍设备设施及服务逐一体验和感受。
据介绍,4号线的无障碍登车模式和传统线路略有不同,在全自动运行模式下,轮椅乘客在乘车时,会由车站人员设置轮椅踏板提供上下车。其间,车站会提前与OCC(指挥控制中心)做好联控,OCC将根据现场需求,在人员上下车期间,执行相关防护操作,站台门及列车门均具备障碍物探测功能,门体关闭时,若检测到人员将自动弹开,可确保特殊乘客上下车安全。
地铁上的第三卫生间。福州地铁供图
此外,4号环线还有许多令人暖心的无障碍设施。如,宽闸机通道,通道较比普通闸机更为宽敞方便轮椅乘客及大件行李通过,提高通行效率及安全性;第三卫生间,为特殊人群设立的卫生间,新增电动式水平滑动门,感应式开关门操作,内部还设有坐便器水平抓杆、低位求助装置、无障碍洗手盆等便捷设施极大方便了轮椅乘客进出及自主使用操作;低位服务台及呼叫按钮,客服中心设置适宜特殊人群高度的服务台,并在底部留出足够活动空间,同时设置呼叫按钮能够快速为乘客提供帮助;无障碍垂梯,垂梯内设有无障碍扶手、低位按钮并配有盲文指引,同时配备语音报层提示信息为轮椅乘客提供便捷、自如通行的无障碍乘坐条件。
据介绍,若您出行需要帮助可通过拨打0591-12345转福州地铁服务热线进行爱心预约,或通过e福州、支付宝、云闪付等APP进行线上爱心预约,车站人员接到爱心预约信息后会进行详细布置,满足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正式施行,为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该法专门设立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为检察机关依法参与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马尾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聚焦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逐步改善、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的生活、健康、安全。
检察官深入马尾区三镇一街进行实地走访,对辖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上述多个公共场所存在未按规定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或虽设有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但未按规定将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设置于通行方便、行走距离路线最短的位置等情况共10余处,给特殊群体出行造成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
在充分调查核实厘清各部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马尾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无障碍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件,提出“排查无障碍设施情况,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对应当设置的无障碍设施尽快建设,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造治理。”等多项检察建议。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完善、改造工作。由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无障碍环境设计专家对公共停车场开展了无障碍设施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组织各公共停车场管理单位按照《福建省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的要求,将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完毕。
经检察官实地回访,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公共场所未设置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已得到全面解决。(记者 林先昌 冯川叶)
- 福州千年古港换新颜 扬帆“海丝”再出发(2023-10-16 10:50:19)
- 闽安、新港、洪塘、淮安 寻访福州“海丝”老地名(2023-10-16 10:47:55)
- 2023全国桨板冠军赛在福州长乐举行(2023-10-16 10:43:21)
- 向世界秀出福州硬核科技 “福州智造”亮剑世界航海装备大会(2023-10-16 10:34:02)
- 多彩“海丝”故事诠释“天涯若比邻”(2023-10-16 10:17:32)
- 福州三江口:家门口好学校持续上新(2023-10-16 10:00:55)
- 紧扣主题教育 福州市人社局提质增效保障企业用工(2023-10-16 09:45:56)
- 一张蓝图绘到底 大美湿地润榕城(2023-10-16 09:45:15)
- 杭州亚残运村正式开村(2023-10-16 09:45:15)
- 闽侯首邑大道永丰三环接线段通车(2023-10-16 09:17:14)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