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5日起再上调
记者4日从多家航空公司福州营业部获悉,航空公司将于10月5日(出票日期)起,上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退不补。
此次调整后的征收标准为: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上调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30元(上调20元)。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
据悉,这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今年第三次上调,比9月时的征收标准又分别涨了10元和20元。(记者 江海)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
- 铁路客流持续保持高位 福州火车站客流为平日两倍(2023-10-03 08:00:40)
- 女子高铁占座不听劝还掌掴乘警,被移送公安机关(2023-10-02 11:10:58)
- 10月5日起,再上调!(2023-10-01 11:24:13)
- 长假首日全国预计发送旅客6320万人次,同比增53.2%(2023-09-29 16:21:47)
- 中秋国庆假期首日南铁预计发送旅客140万人次(2023-09-29 16:09:18)
- 10月5日起,机票燃油附加费再次上调(2023-09-28 15:55:06)
- 事关“双节”出行!这些便民措施来了(2023-09-28 11:55:37)
- 今年以来福马“小三通”航线已运送旅客2.4万人次(2023-09-28 08:24:31)
- 铁路“双节”假期运输今日启动 预计发送旅客1.9亿人次(2023-09-27 14:53:30)
- “我为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献策”线上调研(2023-09-27 11:34:58)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