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2023-06-25 08:01:57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曾建兵

日前,吴先生等12人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在福建某公司总承包的一建设工程项目被拖欠工资40多万元。他们反映问题时,还附上班组长陈某出具的欠条。

支队劳动保障监察员经深入调查,发现案件实际涉及29人,被拖欠工资达46万余元。由于班组长陈某未接听电话,劳动保障部门先后数次通过短信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案件配合调查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但其未在规定时间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配合调查,也未限期改正。

近日,市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涉案人陈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点睛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林兰新)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