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长乐区小学、初中招生办法公布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学机制,根据2023年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长乐区实际,经长乐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秋季长乐区义务教育招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片内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1.小学:今年长师附小总校区等7所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67个班,共有3015个学位。
2.初中:今年长乐一中首占校区等6所中学七年级计划招收70个班,共有3500个学位。
(二)划片方案
按照长乐区公安户口地域进行对应划片,具体规定如下:
1.小学
(1)长师附小总校区:十洋村13个村民小组(指1-12小组、17小组),十洋社区,洋锦社区6个组(指1组、7-9组、11-12组),东关村,联村村。
(2)实验小学:西关村,三峰社区,西滨社区(不含世茂璀璨天悦小区),航兴社区,仁辉社区,十洋村2个村民小组(指15组、16组)。
(3)吴航中心小学:西关社区,胜德社区,十洋村2个村民小组(指13组、14组),洋锦社区7个组(指2-6组、10组、13组),东关社区(不含吴航街道东鹤路6号、268号、270号),里仁村,西滨社区的世茂璀璨天悦小区,航辉社区的乐信花园小区。
(4)洞江小学:景美社区,航华社区,锦辉社区(不含长山碧水小区、蔚蓝国际小区、邮电小区、锦江三期小区),航辉社区(不含阳光一区小区、东方民郡小区、乐信花园小区)。
(5)海峡路小学:龙门村,龙津村,丹辉社区的丹郡、名郡、永硕龙庭湾、城市之春、万乐甲第、三盛璞悦津门等6个小区,航辉社区的阳光一区、东方名郡等2个小区,锦辉社区的长山碧水、蔚蓝国际、邮电小区、锦江三期等4个小区,荣辉社区的名城紫金轩、中发花园一期、中发花园二期、中茵天俊玖珑台、中茵天俊珑璟台、三盛璞悦府二期等6个小区。
(6)进修校附小:筹岐村,上洋村,洲元社区的龙汇御景、中茂岱湖城、龙芝嘉华、皇庭首占一号、泰禾·长乐红峪、泰禾·长乐红誉、阳光城翡丽湾、蓝光·雍锦园、龙湖盛天·江宸府等9个小区,洲宁社区的长乐名城、泰禾名城、中南樾府、铭实书院、青木书院等5个小区,荣辉社区的拉菲郡、香江国际等2个小区,营新社区(仅指凯旋城、万钢外滩公馆、三盛璞悦滨江、中海锦城、融信上江城、双江御景等6个小区)。
(7)长师附小营前校区:洞头村,营江社区的碧桂园御景湾、融创臻园、融创湖郡、世茂璀璨天颂等4个小区。
2.初中
(1)长乐一中首占校区。首占镇所属村,筹岐村,龙津村后山自然村,洲元社区的龙汇御景、中茂岱湖城、龙芝嘉华、皇庭首占一号、泰禾·长乐红峪、泰禾·长乐红誉、阳光城翡丽湾、蓝光·雍锦园、龙湖盛天·江宸府等9个小区,洲宁社区的长乐名城、泰禾名城、中南樾府、铭实书院、青木书院等5个小区,营新社区(仅指凯旋城、万钢外滩公馆、三盛璞悦滨江、中海锦城、融信上江城、双江御景等6个小区),荣辉社区的拉菲郡、香江国际、名城紫金轩、中发花园一期、中发花园二期、中茵天俊玖珑台、中茵天俊珑璟台、三盛璞悦府二期等8个小区,丹辉社区的三盛璞悦津门小区。
(2)华侨中学总校区。锦辉社区的长山碧水、蔚蓝国际、邮电小区、锦江三期等4个小区,丹辉社区的丹郡、名郡、永硕龙庭湾、城市之春、万乐甲第等5个小区,航辉社区的阳光一区、东方民郡等2个小区,泮野村,东安村,龙门村。
(3)朝阳中学:航兴社区,景美社区,西滨社区(含世茂璀璨天悦小区),三峰社区,胜德社区,联村村,航辉社区的乐信花园小区。
(4)吴航中学。东关社区(不含吴航街道东鹤路6号、268号、270号),十洋社区,洋锦社区,东关村,十洋村。
(5)航城中学。锦辉社区(不含长山碧水小区、蔚蓝国际小区、邮电小区小区、锦江三期小区),航辉社区(不含阳光一区小区、东方名郡小区、乐信花园小区),仁辉社区,航华社区,西关社区,西关村,霞洲村,下朱村,里仁村,祥洲村,龙津村(不含后山自然村)。
(6)长乐六中。营前街道所属村,营江社区的碧桂园御景湾、融创臻园、融创湖郡、世茂璀璨天颂等4个小区。
其他尚未纳入社区接收管理的新建小区,因招生划片条件尚不成熟,目前暂不明确招生划片归属问题,届时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待今后划片条件成熟后,再予以研究。
(三)片内生界定标准
划片方案范围内,凡属以下对象之一者,均可界定为片内生。
1.适龄少年户籍在招生片内,且其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同一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适龄少年户籍在招生片的城中村,且能提供所在村出具的常住人口等证明的;
3.适龄子女户籍在招生片内,且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交房手续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
以上所提供材料的标准地址需一致。
(四)片内生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片内生招生对象为符合片内生界定范围且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照《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送其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片区学校同意后报区教育局核准。
2.初中:七年级片内生招生对象为符合片内生界定范围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五)户口迁入时间限定
为了更准确更主动做好招生规划,片内生中,户口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迁入(含新申报,下同)的,方有资格参加划片招生;5月1日-6月30日迁入的,不按划片招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7月1日之后迁入的,不列入今年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招生计划范围,原则上仍按原户口所在地就近安排入学。
(六)户籍生资格审核
1.6月下旬为六年级毕业生资格审核时间,具体审核认定工作由现就读小学负责。
2.7月2-4日为一年级适龄儿童资格审核时间,审核认定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小学负责。申请登记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带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挂户生随带居民户口簿、现居住地等相关材料),具体以各校通知为准。
3.7月5日-7日为申请复议时间,对学校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到区教育局初教科申请复议。
(七)其他有关规定
1.根据生源情况,今年允许长乐一中首占校区、航城中学和洞江小学有资格参加划片招生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个人意愿,以填报志愿的方式申请到其他学校就读。若申请的人数没有超出相关学校可用学位余额控制数时,原则上全部予以录取;若申请的人数超出相关学校可用学位余额控制数时,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对象,未被抽中的学生仍回原片区所在的学校就读。具体安排如下:
(1)6月26日-27日,长乐一中首占校区和航城中学片区内有资格参加划片招生的小学毕业生,在现就读小学进行志愿填报。7月20日前公布各相关中学录取的学生名单。
(2)7月2日-4日,洞江小学片区内有资格参加划片招生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洞江小学进行志愿填报。7月15日前公布各相关小学录取的学生名单。
2.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5日前,将填写好的小学升初中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送达区教育局初教科审核登记,逾期未交的,安排到城关中学或片区周边学校就读。
3.户口未申报的小学毕业生均安排在城关中学或片区周边学校就读。
4.泮野村的小学毕业生户口审核须按泮野村籍贯认定,即以世居为准。2023年5月1日之后迁入泮野村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原户口划片安排就学。2023年4月30日及之前寄居在泮野村亲戚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泮野村小学毕业生户口未申报的,统一安排在城关中学就读。
5.联村村、里仁村和上洋村的一年级适龄儿童户口审核须按籍贯认定,即以世居为准。具体人员名单届时由联村村、里仁村和上洋村提供,分别由航城街道办事处和首占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把关。
6.户口不在吴航航城片区和首占营前新区的区少体校小学毕业生可在寄读小学报名,若需继续在吴航航城片区中学就读,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少体校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育局视学校学位情况研究确定。
7.户籍在吴航街道东鹤路6号、268号和270号的一年级适龄儿童原则上统筹安排在鳌峰小学就读,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在吴航中学就读。
8.鳌峰小学计划招收4个班、180个学位,余下学位原则上优先依次用于安排在吴航航城片区工作生活的随迁子女和长乐户籍适龄儿童。
9.城关中学计划招收8个班、400个学位,在完成片内生(即猴屿乡和航城街道的石燕村、石屏村、五竹村、洋屿村、后安村、石龙村、琴江村的生源)招生以外,计划安排2个班、100个学位用于剩余学位抽签,余下学位原则上优先用于安排在吴航航城片区及周边工作生活的随迁子女。
10.对跨片区二孩接送确有困难的一年级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7月5日-7日期间,随带户口簿、大孩在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初教科申请登记。届时由区教育局结合家长意愿和相关学校学位容量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1.荣辉、营新、洲元和洲宁等4个社区的户籍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申请到长师附小营前校区或营前中心小学或首占中心小学就读。有需求的家长可于7月5日-7日期间,随带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初教科申请登记。
二、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挂户生招生办法
(一)界定标准。户籍在招生划片范围,但又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属于“挂户生”。
(二)招生安排。在完成片内生招生任务之后,挂户生由区教育局结合学位容量及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具体办法如下:
1.有房产的对象。挂户生直系亲属(仅指其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能提供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房屋权属证明(不含租住性质)的,可统筹安排到房屋所在片区学校就读。
2.无房产的对象。挂户生直系亲属在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区域内无房产的,须提供由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出具的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区域内无房产证明,可统筹安排到户籍所在片区学校或临近学校就读。
3.其他挂户生。由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三、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特殊群体”招生办法
(一)“特殊群体”范围对象
“特殊群体”是指参照省、福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文件精神、并结合长乐区实际确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范围对象如下:
1.驻航部队现役官兵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含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下同)、福州市级以上劳模及在航高校正式教职工等对象的子女;
3.在我区投资经商并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港澳同胞、华侨子女、外籍人士及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4.台湾户籍投资者或台资企业中台湾户籍工作人员等台商子女;
5.长乐区户口且寄养在具有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户口亲属家中的孤儿、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6.监护人户口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需符合片内生户口界定标准,下同)、本人属境外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
7.对我区经济、社会以及教育等公共民生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高管子女,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企业指上市企业、年产值10亿以上或年纳税达千万以上的企业,2022年税收列区前十名的商贸企业,设施200亩以上的现代设施农业和长乐区重点项目农业企业等(名单由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区教育发展促进会提供);
(2)企业高管指公司副总及以上职务;
8.非长乐区户口、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暂住的、需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申请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住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少年;
(2)父母双方(指国家公职人员)因工作调动到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工作、需随父母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户口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亲属抚养监护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特殊群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驻航部队官兵子女:1.部队证明;2.军(警)官证;3.家庭户口簿。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福州市级以上劳模及在航高校正式教职工等子女:(1)提供区委组织部门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文件;(2)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证书、其他荣誉证书等;(3)在航高校正式教职工相关证明材料;(4)家庭户口簿。
3.投资经商港澳侨和外籍、优秀回国人员子女:(1)投资经商执照;(2)户口材料;(3)照顾政策文件等。
4.台商子女:(1)台办证明;(2)台湾户籍身份证;(3)营业执照;(4)户口材料等。
5.孤儿、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子女:(1)书面申请,村、社区证明、资格证明材料等;(2)乡镇(街道)或发证单位出具证明;(3)家庭户口簿。
6.监护人户口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的境外居民适龄儿童少年:(1)境外身份证明;(2)监护人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居住处证明)。
7.企业高管子女:(1)区经济职能部门和区教育发展促进会提供的企业名单;(2)企业提供的高管身份证明(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证明中需附上公司经办及联系电话)、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的电脑工资单;(3)本地税务部门出具的高管个人所得税税单证明(提供2023年上半年);(4)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家庭户口簿。
8.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工作的子女须提供单位证明、学生和家长户口簿、委托的亲属材料(户口簿、居住处证明、委托监护书);机关、事业、国企等国家公职人员工作调动随居就学子女须提供工作单位调动材料、家庭户口簿、居住处证明材料;父母离异随亲属抚养监护子女须提供离婚证、户口簿(能体现父子、母子关系的)、监护人材料(户口簿、居住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证明材料。
(三)其他有关规定
1.“特殊群体”经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后,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申请登记。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审批等,并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就学。
2.“特殊群体”生源如果申请得到区教育局批准,就不得再参加第四阶段剩余学位的报名抽签,否则取消在吴航航城片区和首占营前新区就读的资格;若在规定时间节点未报到的,则视同自动放弃,不再安排吴航航城片区和首占营前新区其他学校就读。
3.“特殊群体”申请登记时间地点
小学:登记时间为7月9日-10日,登记地点在长乐区洞江小学。
初中:登记时间为7月9日-10日,登记地点在长乐区朝阳中学。
四、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在片内生、挂户生、“特殊群体”招生工作完成后,视剩余学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剩余学位招生。若决定开展剩余学位招生,可采取个人报名与派位抽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办法由区教育局适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剩余学位招生按如下批次进行:
(一)小学
1.第一批次招生对象
(1)户口不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范围内,但父母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含监护人具有长乐区户口且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住宿条件的境外适龄儿童)。
(2)户口属于航城街道,但尚未纳入吴航航城片区小学就读范畴的适龄儿童(含监护人户口在航城街道的境外居民学生)。
2.第二批次招生对象
在完成第一批次对象招生后,如果相关学校仍有一定的富余学位,可视情况再进行第二批次招生,对象为上述两类以外的长乐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中
1.第一批次招生对象
(1)户口不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范围内,但父母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
(2)小学阶段在长师附小、实验小学、吴航中心小学、鳌峰小学、洞江小学、海峡路小学和进修校附小等7所学校就读满三年及以上的、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住房条件的(含租房或寄居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自有房产的亲友处,下同)、长乐非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含监护人具有长乐区户口且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住房条件的境外适龄少年)。
2.第二批次招生对象
在完成第一批次对象招生后,如果相关学校仍有一定的富余学位,可视情况再进行第二批次招生,对象为上述两类以外的长乐户籍小学毕业生。
五、随迁子女就读办法
随迁子女指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航居住的非长乐户籍(港、澳、台、外籍等除外)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相关规定的随迁子女,需在吴航航城片区或周边学校就读的,按照以下办法办理:
(一)小学
1.安排学校。按照居住处就近安排在鳌峰小学、里仁小学、下朱小学、霞洲小学、泮野中心小学等周边学校就读。
2.安排办法。以上相关学校登记报名人数若超过学校可接收的学位容量,则由招收学校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对象,未被抽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以上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
3.申请时间及要求。学生家长可于2023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各校招生公告为准)持有关证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到上述学校登记审核以便统一安排就学,逾期不再办理。
(二)初中
1.安排学校。按照居住处就近安排在城关中学、鹤上中学、琅峰中学等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2.安排办法。以上相关学校登记报名人数若超过学校可接收的学位容量,则由招收学校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对象,未被抽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以上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
3.申请时间及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由学生家长在现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以便统一安排就学,逾期不再办理。
在本区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
六、民办初中招生办法
1.福州五城区民办初中招生办法。申请到福州市五城区内民办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于6月26日-28日到区教育局初教科备案并领取申请表,相关材料经所在小学审核后,由所在小学统一报区教育局初教科集中办理。
2.其他民办初中招生办法。申请到其他民办初中就读的,由所在小学指导学生家长填写好申请表,相关材料经所在小学审核后,所在小学于6月底前统一报区教育局初教科集中办理。
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于6月底前到区教育局初教科办理申请手续。
七、其他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除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外,其他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各乡镇(街道)按照区政府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招生方案,组织新生入学。
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5日前,将填写好的小学升初中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送达区教育局初教科审核登记。
八、新生注册时间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时间安排在2023年8月份(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初中:8月25日学校开始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8月29日-30日,学生到校注册报名。
九、招生咨询电话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初教科 电话:28805117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中教科 电话:28927572
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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