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调查福州部分小区私占公共空间行为
方寸之地不该占 一时之便莫贪求
记者走访调查福州部分小区私占公共空间行为
废纸箱、旧家具占据楼道,形成“私人领地”,挤占公共空间。您居住的楼栋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
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的2022年全国火灾情况数据显示,居民住宅火灾相对多发,发生较大火灾的增量上升。在楼道内乱堆乱放,看起来事小,实际上消防安全隐患极大。近日,记者走进福州部分小区住宅楼调查一番,总结了几种私占公共空间的行为。
工人在楼道内安装鞋柜。记者 林榕昇 摄
有样学样
咚咚咚……近日,记者走进仓山区江南水都杰座东区32座时,听到楼道内传来阵阵敲击声,循声来到11楼,只见一名木工踩着梯子,正在01单元房门前安装鞋柜。鞋柜高度与天花板齐平,横向则拓至楼梯房梁处,柜底硬是“爬上”了几个台阶。
“门口鞋柜做这么大的不多,业主有要求,我们无所谓。”这名木工说,“大家一般乘坐电梯,这里虽然挡了点路,但是也能通行。”
与之相对的02单元房门口也摆放着一个鞋柜,占用了几个台阶,柜底用砖头垒起,以便保持稳定,旁边还摆放着扫帚等物品。本来可供双人并肩通行的楼道,被物品占用后只够一人通行。
“可能看到对门这样摆放,01单元房业主也想多占点公共空间。”小区物管人员说,去年年底物业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没有发现这种情况。对于占用通道的行为,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只能加以劝阻,常常一不小心就被钻了空子。
江南水都杰座东区34号楼下空地堆满杂物。记者 林榕昇 摄
麻痹大意
同样是江南水都杰座东区,在34号楼三四单元与五六单元中间的空地上,堆满了纸箱、包装袋等杂物。记者询问居民了解到,这些杂物是隔壁菜鸟驿站堆放的。
“刚好有空地就放一下,而且我有灭火器,不会出事的。”菜鸟驿站店主告诉记者,虽然空地在两栋楼中间,但上方有隔板,可以阻止烟头掉下来。
记者走访了解到,鼓楼区阳光乌山荣域A区以教训换来公共空间的清洁安全。记者走进小区1号楼,只见楼道干净整洁,每层过道墙上都贴着“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垃圾杂物”的标语,走廊上除了鞋柜,其他杂物不多。
一名业主告诉记者,1月20日晚上,1号楼不慎发生火灾,火星点燃7楼走廊内的杂物,好在消防人员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之后,业主们意识到公共空间乱堆乱放的危害性,纷纷提议物业公司进行整治。“业主占用公共区域,挡住了逃生通道,请消防来开罚单。”业主群内,这条提议得到大多数业主的支持,而且有法可循。《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属于违法行为,将处以警告或者罚款。
黎明苑小区二栋顶楼楼道转弯处堆满废弃物。记者 冯雪珠 摄
装聋作哑
连接顶楼的楼道,少有人走动,更方便了顶层住户堆放杂物。对于这种行为,不少物业公司因为不会接到其他住户的投诉,因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聋作哑。
记者走进鼓楼区新园新村B区6栋,沿着楼梯拾级而上,看到楼道都是干净整洁。直到8楼,记者发现了异常——住户把洗衣机及纸盒放在走廊上,占据近一半过道,过道仅容一人通行。
记者看到,从8楼再往上走就是顶楼,有一堆建筑垃圾堆放在墙角。“之前小区楼道没有现在这样干净,楼道内堆了很多东西。”小区物管人员说,前几天社区通知进行楼道整治,住户非常配合地进行了清理。
在一墙之隔的黎明苑小区2栋,也存在这种顶楼堆放杂物的现象。记者在通往楼顶的楼道转弯处看到,一堆废弃纸皮箱随意堆放,现场还有塑料儿童玩具、火炉等。
在仓山欣隆盛花园三区2号楼,床垫、大行李箱等杂物堆在门口及楼道内。记者 冯雪珠 摄
人多物杂
顶楼因为少有人走动,因此成为楼道整治的“漏网之鱼”。那么,低层楼道是不是因为常有人走动而不会有堆放杂物的现象?也不尽然。
在台江区中茵名仕花城3单元,记者刚走上楼梯就看到转弯处堆放着电饭煲、微波炉等家电,上面已经落灰,应该是许久未动过。一旁有一个塑料凳子、两个大的纯净水塑料桶,靠近墙壁一侧还有一个用布遮盖的大鞋柜。杂物如此堆放,虽未造成严重的通行不便,但也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记者敲门向2楼住户了解到,这些杂物确实是他们的。他们家子孙多,人一多东西也就多,平时又用不着,所以放在楼道里了。这名住户表示,会尽快清理。
类似情况还出现在仓山区欣隆盛花园三区2号楼7楼住户门前。记者看到,不仅有鞋柜这种“常规物品”,还有床垫、大行李箱等各种杂物堆放在门口及上下楼道内,已经造成一定的通行困难,更不用说安全隐患了。
记者敲门向7楼住户了解到,这些杂物是邻居的。“这种现象存在很久了。”该住户说,因为对方三代同堂,都住在一起,人比较多,东西也比较多,自己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文明我支招
自家门口还不能放东西吗?这是不少住户的想法,也是不少楼道被占用的原因之一。殊不知,小区楼道属于楼栋的公共区域,为该楼栋全体业主共有,私人不得占用。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这样看来,占用楼道的问题就有解了。如果邻居强占楼道,业主可以要求邻居停止占用,也可以向小区物管公司、业委会、社区居委会投诉,甚至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物管、社区、消防等也应及时介入楼道管理,加强宣传引导、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扑灭楼道占用问题的“火苗”。
针对公共区域,小区居民、工作人员都应该自觉遵守规定,不要在楼道堆放杂物,免得造成侵权或者引起安全事故。大家不要为了“方寸之地”,图一时方便,埋下安全隐患。
回音壁
15日,记者对本报上期文明创建“红黑榜”栏目——2023年4月13日《收获“小便利”暗藏大隐患》一文中提到的存在私拉电线、“飞线充电”等不文明行为小区进行了回访。
双龙花园小区私拉电线情况已得到整改,但五一新村、环北二村小区私拉电线现象依然存在。
记者走访还发现,本报文明创建“红黑榜”栏目——2023年3月30日《莫让绿化带变成“垃圾带”》一文中提到的白马河通往黎明湖的东西河沿岸卫生问题,目前已经整改、清理完毕。
据悉,市创建办已针对本报文明创建“红黑榜”栏目中提到的未落实文明创建的场所、单位发出整改告知单,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记者 林榕昇 冯雪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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