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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福清一机构被罚10万元!

2023-04-27 19:41:14来源:壹福清

记者从福清市卫健局获悉,近日,有群众举报福清一诊所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给“求美者”造成伤害。经调查情况属实,责令林某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720元,并给予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一起来看事件经过。

近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接群众举报称,位于玉屏街道产塘街东巷52-1号的诊所经营者林某涉嫌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在为“求美者”点痣时使用自制药膏,造成“求美者”面部表皮结痂、脱落、留疤。经卫生监督员调查核实,林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擅自为刘某开展点痣医疗美容服务,涉嫌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

林某点痣使用的自制药膏,造成“求美者”面部表皮结痂、脱落、留疤,属于医疗美容微创治疗项目中的“化学剥脱”。林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卫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林某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720元,并给予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或落实整改的无证无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查处取缔;继续抓好宣传宣教,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该负责人呼吁,群众发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场所及相关人员,应迅速举报。举报电话:85739555。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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