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以案释法|一言不合就约架 聚众斗殴被抓了

2023-04-11 09:28:45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叶智勤

17岁少年小林(化名)性格暴躁,平时父母都管不了他。一天,他因为琐事在QQ上与大鹏(化名)发生了争执,便拉了一个QQ群。双方都邀请了朋友进群对骂约架。小林纠集了6人,大鹏纠集了5人。双方人马都来到约定地点,用木棍、啤酒瓶等互相殴打,最终导致2人受伤。

他们的行为已涉嫌聚众斗殴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小林是主要犯罪嫌疑人。

□案例点睛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一言不合”就约架,这种一时冲动,追求“哥儿们义气”的行为非但不酷,更涉嫌犯罪。如今,网络的发展给大家提供了便利的沟通方式,QQ群、微信群成为大家日常交流的平台,但如果网上对骂、线下约架,可就得不偿失了。对于朋友不合法、不合理的邀请,要勇于拒绝并加以劝阻,避免因小事而酿成大祸。(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王强

【责任编辑:徐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