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清明!致福州高新区人民的一封信
致全区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认真贯彻《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福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违建坟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州市整治违建坟墓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榕委办发〔2019〕11号)和《福州高新区整治违建坟墓三年行动方案》(榕高新区工委〔2019〕50号)文件精神,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坚决杜绝违规新建改建坟墓等现象,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高新区于2006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火葬,2019年8月3日起,在闽侯县殡仪馆火化的具有福州高新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最高免费限额为1620元。
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在整治违建坟墓三年行动的基础上,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违建坟墓“回头看”专项行动,通过整治达到“天上看不到、路上看不见”的效果。经综合整治后的坟墓一旦发现坟墓周边绿植被砍伐、生态遭破坏的,一律视为新建坟墓,通知坟墓责任人限期迁移改正,到期后拒不改正的,由南屿镇、村镇办坚决予以拆除平毁、恢复植被,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清明传统文化,倡导文明、绿色、有序的祭扫方式,摒弃丧葬陋习,推动移风易俗,营造平安、文明、祥和的祭扫环境。2023年高新区倡议:
一、安全祭扫,平安清明。合理安排祭扫时间,提前预约、错峰祭扫,主动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在禁放区及山头、林地、墓区等区域焚烧祭物,不携带易燃物品,不燃放鞭炮;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二、低碳祭扫,绿色清明。树立文明意识、公德意识,到指定场所祭扫,或采取网络祭祀、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方式祭奠故人;树立环保意识,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节俭祭扫,生态清明。树立厚养薄葬的现代理念,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祭奠已故老人,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四、人文祭扫,感恩清明。积极参加缅怀革命先烈、纪念名人名贤等活动,感恩先人;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媒体等网络平台,传播优秀家风、家德、家训,追思先辈功德,见贤思齐。
广大居民朋友们应自觉执行殡葬法规,积极支持、配合,并主动参与殡葬改革。我们真诚期盼全区人民积极成为殡葬改革的宣传者和推行者。
福州高新区整治违建坟墓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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